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延川县乾坤湾镇气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调查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延川县乾坤湾镇气化工程
2、工程建设地点: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乾坤湾镇土岗村
3、建设单位: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4、建设内容:
①LNG气化站:接收液态天然气,由气化器气化,再经过滤、调压、计量、加臭、分输给下游各类用户,供气规模为150Nm3/h、131.4万Nm3/a。项目不设瓶组区,利用延川县乾坤湾镇LNG/L-CNG加气站工程的1座20m3低温储罐储存液态天然气,气化后向下游用户供气。②中压管网:管道全长1009m,设计压力0.4MPa,全线采用PE管敷设。
本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为设置放散系统、通过设备室隔声、设置灭火器材、绿化等。
5、验收结论
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运行工况稳定,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,污染物达标排放,不存在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第八条规定的8种情形,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,通过竣工环保验收。
6、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九路46幢1单元19层
联系人:秦工 029-88888111
验收报告编制单位: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公司
地址: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2号航天科技军民融合创新中心14层东户
联系人:曹工 029-88856173
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9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
延川县乾坤湾镇气化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(水、大气、噪声、生态部分).pdf
验收意见(水、大气、噪声、生态部分).pdf